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首當其衝的便是航空業及旅遊業
安排好的旅行取消了、原訂的計畫延期了,原先行事曆上本該是出國遊樂的日子,全都變為處理退費😫
不論你是跟團旅行還是自由行,本篇文章整理出你應該知道的兩三事
讓你雖然沒有快快樂樂出門,至少讓錢錢平平安安回錢包
✱ 以下說明之內容均為「國外旅遊」之處理方式,如為「國內旅遊」請參閱: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以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期待已久的國外旅遊,因為新冠病毒疫情而不得不取消😢
相較於旅行社幫你打點一切,自助旅行的消費者所需面對的窗口更多
更要留意的是台灣的消保法僅能約束國內業者
面對國外業者恐怕須由消費者自行商議出傷害最低的替代方案
✱ 機票退訂
如果你訂的是國籍、陸籍或港澳之航空公司
民航局有提供特定航線免費退改票的措施,可參考
「武漢肺炎(COVID-19)交通觀光防疫專區」
若搭乘之航班正常飛航,退改票原則上依所購買機票之契約內容辦理
這些契約內容通常都藏在航空公司網頁中的「運輸規範」、「條款」等處
也可直接詢問航空公司退訂方式
✱ 當地食宿交通退訂
原則上亦依與業者間之契約內容辦理
建議可與業者磋商延期或其他替代方案處理,減少損失
看完上述旅遊退訂說明,如您還有疑問,歡迎至消基會諮詢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以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期待已久的國外旅遊,因為新冠病毒疫情而不得不取消😢
既然事以成定局,如何讓傷害降到最低?各種疑難雜症又該怎麼解決呢?
往下滑找解答!
〔4月13日更新〕
觀光局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延至 5 月 31 日,若你的團在那之前出發,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若在6月份之後出發,則視「取消日」該國的疫情建議等級退費,怎麼看疫情建議等級?請往下滑!
〔4月13日更新〕
觀光局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延至 5 月 31 日,若你的團在那之前出發,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若在6月份之後出發,則視「取消日」該國的疫情建議等級退費,怎麼看疫情建議等級?請往下滑!
〔3月18日更新〕
指揮中心公告於3/19起全面境管,不論你原訂的目的地是哪個國家,現在都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退費金額為旅遊金額-必要費用
指揮中心公告於3/19起全面境管,不論你原訂的目的地是哪個國家,現在都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退費金額為旅遊金額-必要費用
✤ 退費該退多少?先了解「疫情建議等級」
疾管署公告傳送門→請點我
在開始閱讀之前,建議先點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放在旁邊,方便比對
疫情建議等級分為三級,由一到三嚴重性遞增,分別為
一、第一級注意(Watch)
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
★退費方式: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旅客行前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行政規費-賠償旅行社損失(原則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按旅遊費用比例賠償。但旅行社能證明實際損失超過上述賠償基準,得依實際損失求償)。
解約的賠償基準
一、 旅遊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
二、 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10%。
三、 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20%。
四、 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30%。
五、 旅遊開始前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0%。
六、 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舉例〕
小明原訂3/10前往泰國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代辦護照、簽證等,行政費用為$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9,000(旅行前16天解約,賠償旅遊費用30%)=$16,000
✱ 行政規費≠必要費用,預付機票、旅館等費用為必要費用,不可列入行政規費。
疫情建議等級分為三級,由一到三嚴重性遞增,分別為
一、第一級注意(Watch)
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
★退費方式: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旅客行前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行政規費-賠償旅行社損失(原則依解約日距出發日期間,按旅遊費用比例賠償。但旅行社能證明實際損失超過上述賠償基準,得依實際損失求償)。
解約的賠償基準
一、 旅遊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
二、 旅遊開始前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10%。
三、 旅遊開始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20%。
四、 旅遊開始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30%。
五、 旅遊開始前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0%。
六、 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舉例〕
小明原訂3/10前往泰國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代辦護照、簽證等,行政費用為$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9,000(旅行前16天解約,賠償旅遊費用30%)=$16,000
✱ 行政規費≠必要費用,預付機票、旅館等費用為必要費用,不可列入行政規費。
二、第二級警示(Alert)
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
★退費方式: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因客觀風險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另解約之一方,應再額外補償他方(最高不超過旅遊費用5%)。
〔舉例〕
小明原訂3/10前往日本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支付飯店、交通等訂金$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1,500(旅遊費用5%)=$23,500
〔舉一反三〕
和上面一樣的狀況,但是是由旅行社主動提出取消
小明可退金額(最高)為$30,000-$5,000(行政規費)+$1,500(旅遊費用5%)=$26,500
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
★退費方式: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因客觀風險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另解約之一方,應再額外補償他方(最高不超過旅遊費用5%)。
〔舉例〕
小明原訂3/10前往日本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支付飯店、交通等訂金$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1,500(旅遊費用5%)=$23,500
〔舉一反三〕
和上面一樣的狀況,但是是由旅行社主動提出取消
小明可退金額(最高)為$30,000-$5,000(行政規費)+$1,500(旅遊費用5%)=$26,500
三、第三級警告(Warning)
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有法定原因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舉例〕
小明原訂3/10前往韓國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支付飯店、交通等訂金$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25,000
🚧其他狀況🚧
┎郵輪無法靠港
├禁止我國航班入境或禁止國人入境 ex:義大利、菲律賓 (2/10-2/14)
├暑假延後至7/15,致需取消原訂暑假行程
┖依規定於返臺14天內需居家隔離或檢疫,致原訂行程需取消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有法定原因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其他說明🚧
小明原訂3/10前往韓國旅遊,團費為$30,000
旅行社已先支付飯店、交通等訂金$5,000←需有收據
因疫情緣故小明於2/23想取消,可退的費用為$30,000-$5,000(行政規費)=$25,000
🚧其他狀況🚧
┎郵輪無法靠港
├禁止我國航班入境或禁止國人入境 ex:義大利、菲律賓 (2/10-2/14)
├暑假延後至7/15,致需取消原訂暑假行程
┖依規定於返臺14天內需居家隔離或檢疫,致原訂行程需取消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有法定原因解約)
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用(含行政規費)。
🚧其他說明🚧
1.非屬上述特殊情況欲解約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解約。
2.「必要費用」或「實際損失」指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入場門票等費用,不包括旅行社行政管銷及解約作業手續費。
3.行政規費、必要費用及實際損失,旅行社均應提供相關單據核實後扣除。
4.旅遊費用即團費;行政規費指代辦出國所需之護照、簽證費及其他規費。
🚧有關退款期限🚧
依據「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說明第6點:退票作業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包括航空公司及旅行社作業時間),但如有事實認有必要原因者得予延長,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有關退款期限🚧
依據「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說明第6點:退票作業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包括航空公司及旅行社作業時間),但如有事實認有必要原因者得予延長,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相較於旅行社幫你打點一切,自助旅行的消費者所需面對的窗口更多
更要留意的是台灣的消保法僅能約束國內業者
面對國外業者恐怕須由消費者自行商議出傷害最低的替代方案
✱ 機票退訂
如果你訂的是國籍、陸籍或港澳之航空公司
民航局有提供特定航線免費退改票的措施,可參考
「武漢肺炎(COVID-19)交通觀光防疫專區」
若搭乘之航班正常飛航,退改票原則上依所購買機票之契約內容辦理
這些契約內容通常都藏在航空公司網頁中的「運輸規範」、「條款」等處
也可直接詢問航空公司退訂方式
✱ 當地食宿交通退訂
原則上亦依與業者間之契約內容辦理
建議可與業者磋商延期或其他替代方案處理,減少損失
看完上述旅遊退訂說明,如您還有疑問,歡迎至消基會諮詢
- 諮詢電話:02-2700-1234
- 服務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1段390號10樓之3之4
- 臉書諮詢: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官網: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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